浙江在线02月03日讯 1月29日下午4时50分,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琴坛村43岁“村官”邓士明坐在村民们常聚的小桥上,身边只剩下五六位“战友”。他们从兜里掏出折得整整齐齐的空白选票说:“我们都没填,我们不同意罢免你。”但就在5分钟前,琴坛村民通过投票,把两年前选上的村民主任邓士明给罢免了。
2008年4月,当年41岁的邓士明以298票高票,当选琴坛村村民主任。
琴坛村是婺城区最边远山区村,全村374人,耕地只有17亩,山林12000多亩。琴坛村人靠山吃山,村里很穷,村集体经济为零,但村中有条龙塘溪,蜿蜒着穿村而过,给琴坛村增添不少灵气。邓士明被罢免的导火索,就是这条小溪。
2009年10月,本着给村民增加收入的愿望,邓士明把村里这条龙塘溪以每年1.6万元,承包给隔壁乡镇的私营老板搞旅游,承包期28年。合同写明,承包款用于村民每人每年40元合作医疗交款;不愿参加的,给每人每年40元现金。就是这份为村民谋福利的合同惹怒了村民:“这么大的事,我们都不知道,这算啥?独断专行!”64岁的村民廖陈品说。
根据婺城区《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定》,农村所有处置变现资源,必须由村民大会过半数以上通过;标的万元以上的,必须进入乡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而承包龙塘溪时,邓士明没召开村民大会,也没开村两委会,只与20位村民代表通了气,这让琴坛村民“当家作主”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一点都不尊重群众,邓士明眼里就没有老百姓。而且没有经过招投标,承包价格太低了。”村民张荣海说。
邓士明不按程序办事,自行处置村集体资源,犯了众怒。联想到邓士明两年前当选时村庄整治承诺没有兑现,2009年11月,琴坛村183位村民联名向村委会、乡政府、区政府提出罢免村民主任申请。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箬阳乡党委、乡政府派出工作组,进村指导罢免工作。
2010年1月8日,在乡工作组指导下,琴坛村召开户主大会,通过罢免“村官”办法。次日启动罢免程序,1月29日,村民投票表决,参加投票选民302名,收回有效票280张,其中同意罢免265人,不同意罢免14人,弃权1人。箬阳乡乡长、乡派驻琴坛村罢免委员会指导小组组长张时达宣布:罢免村民主任邓士明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