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5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今年1月21日晚,温州泰顺县城发生了一起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案件。肇事者齐某醉驾一辆宝马轿车,撞上了路边骑着自行车的父女俩,造成11岁女孩李小朵(化名)不幸死亡。事发后,齐某不仅驾车逃逸,随后为掩盖醉驾事实,还找他人顶包(详见本报1月23日相关报道)。
前天,泰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齐某。
齐某,26岁,泰顺城关人。其父原为泰顺县公安交警大队四中队副指导员,2009年3月下派碑排乡大岗背村任驻村指导员。
检察机关介绍,事发当晚,齐某醉酒后(经采血送温州刑科所鉴定,血液当中乙醇含量为193.3mg/100ml),驾驶借来的浙C33×××宝马轿车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与朋友曹某商议后,打电话叫来吴某“顶包”。
泰顺县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对“顶包”的吴某、曹某两人进行治安处罚。
另外,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协商,但目前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