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9日电(记者 岳德亮)针对春节前客运高峰已经来临,旅客纷纷咨询、投诉客运价格和收费的情况,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布的客运价格收费指南显示,铁路送票费、异地销票费等均不得超过5元。
根据这份指南,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可收取的费用包括送票费、异地销票手续费、代理点客票销售服务费。
其中,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客票,提供送票服务时可根据送票距离、地点收取每张不超过3-5元的送票费;铁路运输企业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异地销票手续费;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
但是,由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收取的上述费用,不得重复收取。而且,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