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就在眼前。本来是一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日子,不过另有一些人儿,因为酒后驾车,他们将在拘留所里度过新年了。
30岁的魏某家住良渚镇。2月7日晚,他下班后与同事去吃夜宵,席间喝了2两白酒。饭后,魏开着摩托车回家,行驶至东西大道时,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检测,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7mg/ml;加上魏某从未考过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被处拘留20天的处罚。
南京人沈某,在杭州工作多年,原打算春节回老家看看10岁的女儿。2月7日晚,沈某在朋友家喝下半瓶加饭酒开车回家,被民警查获。面对1.02mg/ml的酒精浓度,沈某竟说:“我以为没醉就不算醉酒驾驶。”因为要在拘留所待15天,拘留结束公司已经要上班了,这样一来,沈某今年春节是没机会回老家看女儿了。
33岁的谢某是安徽人,来杭6年,先打工,后开公司,算是事业有成。2月6日下午1点左右,谢某在良渚镇勾庄一家饭店和朋友聚会,其间喝了一瓶红酒。
其实,从饭店到住处徒步也不过10分钟路程,因为那天下雨,没带伞,谢某还是决定赌一把:“开车4分钟保证能到家。”但就在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1.98mg/ml,已属醉酒驾驶。
谢某妻子来到拘留所,对丈夫说,厂里的工人因为老板不在而领不到工资,都在发脾气了。谢某想起自己上小学的儿子经常关照自己:“老爸,你喝了酒就不能开车噢。”心里十分惭愧,交待妻子不要告诉儿子,“就说爸爸出差去了。”
去年8月到今年2月10日,余杭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758起、醉酒驾驶157起,行政拘留157人。
春节期间免不了亲友聚会,交警再次提醒驾驶员们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拒绝酒驾。
春节期间,交警将一如既往坚持严查酒后驾车,凡醉酒驾驶者一律拘留。(据都市快报朱燕 林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