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运管部门获悉,市区4名出租车司机因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由市运管部门在今年春节前下发文件注销其出租车从业(客运)资格证。
2009年11月17日19时35分,傅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兰溪市曙光路三枝交叉路口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傅某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
2009年8月22日21时17日,邱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市区双龙南街与宾虹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非机动车驾驶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邱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009年1月29日6时30分许,出租车驾驶员李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白汤下线路段时与牌号为闽H73160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李某本人也受伤及两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2009年5月28日7时16分,龙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市区祝丰亭圆盘路段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龙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市运管部门认为,上述4名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出租车驾驶员已不符合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条件,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注销其出租车从业(客运)资格证。
市运管部门除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严审的同时,还对聘用驾驶员专门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并从1月26日起至2月12日,对市区13家出租车公司的796辆出租车进行了为期3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各出租车公司规范使用八大台账,并督促1辆电路已老化的出租车在节前更换新车,责令65辆车况欠佳的出租车到修理厂保养,对1辆未按时进行维护和检验的出租车及两名无从业资格证的司机进行了处罚。
(金华日报记者 刘小娟 通讯员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