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眼下春茶陆续上市。笔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浙江全面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制度,并实行市场督查。这意味着“龙井茶”的名称不能乱用了,否则将遭到处罚。
据悉,龙井茶位列我国十大名茶之首,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2009年,浙江龙井茶产量2.4万多吨、产值24亿多元。由于名气大、价值高、市场认知度高,龙井茶被仿冒的现象一度十分严重,最多时全国有50多个县市将自己生产的茶叶称为“龙井茶”。
为了规范“龙井茶”品牌的使用,保护龙井茶的声誉和品牌形象,同时也让消费者能够选购到正宗的龙井茶,作为龙井茶原产地的浙江省,2008年底成功申请到了龙井茶证明商标。
去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只有浙江的18个市县培植生产的龙井茶才能冠名“龙井茶”,涉及38万多户茶农、110万亩茶园。
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茶叶科科长罗列万说,在这18个市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的茶叶要打“龙井茶”牌子,也需获得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权利)人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的许可。根据浙江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眼下企业在申请使用龙井茶商标时暂不收费。
截至目前,已有169家企业获得了龙井茶“准用证”。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今后还可以随时提出申请。
龙井茶证明商标全面推行后,将方便消费者识别真假。今后所有正宗的龙井茶都将用上龙井茶证明商标,包括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编号、中国地理标志都须体现在包装上,用于证明龙井茶的特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