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2日讯今年春节消费投诉呈现新特点,多因经营者“粗心”所致,如菜肴发臭、酒水拆封后再售等。菜肴“缺斤少两”、“偷龙转凤”等往年频发的恶性投诉未曾接到,假冒烟酒投诉接到1起。
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月13日—2月19日(春节期间),我市共接到消费投诉73起,较去年春节7天减少9起。其中,餐饮服务投诉8起、烟酒礼品投诉4起,较去年有所减少。8起餐饮投诉有4起是因酒店太忙,未能仔细检查菜肴,致使变质菜上桌。如2月16日,苍南就有两家酒店分别被投诉,消费者称酒店提供的龙虾、大闸蟹不新鲜,还带有臭味。4起烟酒礼品投诉有1起涉及假冒,2月17日,周小姐在龙湾海城一家副食品店买了一条中华香烟送给亲戚,结果被告知是假烟。工商人员介入后,商家承认过错,退一赔一,并补偿100元。其余的烟酒类投诉多因“粗心”引起,如2月18日,周先生在市区新田园一便利店买了1瓶五粮液,拿回去后才发现酒已被拆封过;2月19日,洪先生在市区永中买了1瓶古井贡酒,带回家后才发现防伪标志已被撕开。
“今年春节消费投诉与往年有些不同,主观故意性的行为要少很多。”据工商人员分析,除经营者自律性增强外,春节消费投诉减少还有赖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
温州商报 记者曾云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