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最大非法集资案昨天宣判,主犯王菊凤一审被判死刑。
王菊凤是原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人,非法集资4.7亿余元,案发时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
王菊凤很时尚,保养得很好,被称为“台州吴英”。昨天上午,听到死刑判决时,她在法庭上当场昏倒。
王菊凤回答:我不上诉
2005年至2008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了她与台州市领导以及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假象,虚构投资铁路、环保、市政府采购等项目,非法集资4.7亿余元。
这些钱大部分被用来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与“六合彩”赌博,案发时造成损失1.28亿元。
此前庭审时,王菊凤对被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含糊其辞或不作正面回答,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涉及亏空去向等焦点问题,她被问急了,就说“细节问题,我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反正已讲不清楚了,随便你们定(什么罪)好了”。
这个“女能人”在庭审时留下了许多耐人寻味的关键词:我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我不想解释、由法官处理、我不上诉、我想争一口气……
昨天上午,宣读判决书用了1个小时。起初,被告人王菊凤还算平静,听到同伙被判十多年时,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当审判长读完判决书,念到最后一句“被告人王菊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惊愕的一幕发生了:这个曾一度在台州名声显赫的时尚女能人呆了几分钟后,“咣当”一声,昏倒在地上了。
法医赶紧给她掐人中,过了大约七八分钟后,她苏醒过来了。医生问她,她说没事了。
审判长等她清醒后,问她是否上诉?她的回答同样出人意料:我不上诉。
3个“中间人”一起被判刑
与王菊凤一同被判的,还有帮她集资的关键“中间人”李辉彬、陈文敏、伍玉华,他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挪用公款罪。
一审宣判后,两名男被告人当庭表示要上诉,两名女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有受害人要求,希望对王菊凤轻判,因为她出来还能弄到钱,这样才有希望还他们的债。
通讯员 王先富 李如省 记者 孙自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