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起,南湖区房管处将正式开始廉租住房年审工作,预计全区将有240多户居民可获得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南湖区通过不断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直管公房的覆盖面,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和困难群众家庭的住房问题。
每年,南湖区房管、民政等部门都会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审核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针对“有证”家庭,核对是否持有经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核准登记在册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或《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必须拥有其中一种证件;针对“无证”家庭,即没有以上任何一种证明的,审核其家庭是否属于市经济困难户,家庭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7200元。审核后对已不符合条件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期限内退回;享受住房补贴的家庭,将不再获得住房补贴金。
南湖区从2006年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廉租住房的覆盖面逐年扩大,从2006年需持有低保证的家庭才能申请廉租住房,到2009年只需满足家庭年人均收入7200元以下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受惠面扩大到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在沿用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办法的同时,南湖区还增加了单身户50周岁以上可申请这一特殊情况,充分考虑和照顾了在社会转型变革中部分弱势群体的实际利益需求,从而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应保尽保。
除了廉租住房,南湖区将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年,南湖区编制了《南湖区2008-2010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到2010年完成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任务为12.87万平方米,今年南湖区将落实2.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货币出资任务。
同时,南湖区还将加强对直管公房的维护管理。目前,南湖区内共有约4万平方米直管公房租给低收入家庭,解决了近1000户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针对直管公房陈旧、设施缺乏等问题,在加强对直管公房的日常检查外,南湖区还制定了公房年度大修计划,着重解决房屋严重漏雨、门窗破损、无卫生设施等问题,改善直管公房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