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无证摆摊被抓,来自江西的小贩胡某去接受处罚时,发现城管取证用的摄像机和U盘放在一边,无人看管。
胡某一转念,拿走了摄像机和U盘,以为城管处罚就没有依据了。谁料这样一来,胡某因盗窃罪,被拱墅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5岁的胡某是江西鄱阳县人,事发前与丈夫来杭谋生,因为一时找不到工作,两人在城乡接合部做起了无证摊贩。他们昼伏夜出,和城管打“游击”。
去年8月14日晚11点多,胡某夫妇在杭州汽车北站附近摆烧烤摊时,被城管发现并查扣了摆摊工具。
第二天,胡某夫妇按要求前去接受处罚。因为接受处罚的人比较多,胡某夫妇就被安排在一旁稍作等待。
在这期间,他们听说城管部门对无证摊贩除了要罚款外,还要没收摆摊工具。就在这时,胡某看到桌上有摄像机和U盘。
“说不定证据就在这里面,如果把它偷走,城管岂不是就没证据了?”胡某一边趁工作人员开罚单,一边用随身携带的报纸将摄像机和U盘包住,并偷偷拿到办公楼外的草坪中藏了起来,随后连丈夫也没告知就将“证据”带回了家。
回家后,胡某才把实情告诉丈夫。一开始,丈夫气得直跺脚,他把胡某骂了一顿,要妻子把东西还回去,但因为害怕被处罚,结果就没去还。
当晚9点多,警方找到了胡某夫妇租住的地方。胡某承认自己拿走了城管的摄像机和U盘。
经鉴定,胡某盗窃的摄像机价格为2356元,优盘价格为40元。拱墅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而城管部门也依法对胡某夫妇无证摆摊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通讯员温悦 郑琴芳
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