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道理谁都懂,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日前,玉环县坎门交警抓到一名屡教不改的“酒鬼”司机,先是酒驾,在遭到处罚后3个月不到又醉驾,最终进了班房。
3月2日晚,玉环县坎门交警中队在当晚9点左右,拦截了一辆小轿车,车主姜某除了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外,更是喝得醉醺醺的。民警对姜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03mg/ml,属于醉酒驾驶。
当民警对其进行处理时,通过移动警务通网上比对获悉:去年12月3日,姜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温岭辖区被交警部门查获,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记分6分的处罚。
“只差一天就满3个月了。可你为什么非要喝酒开车不可呢?”在民警的追问下,姜某道出了实情。
原来事发当晚,姜某应邀到厂里吃饭,但考虑到家里离厂里比较远,便开车过去。“知道喝酒开车不对,我起先也没打算喝。结果和同事吃饭兴起,嘴巴就管不住了,一连喝了5听啤酒。”当姜某趁着酒劲开车时,发现前方有民警在查酒驾,赶紧调头想溜,但还是被眼尖的民警拦下来了。
鉴于姜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对姜某处以拘留15天,记12分并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