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基础上,研究制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以降低市区车辆拥堵率。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大气环境整治第七阶段(灰霾天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0-2012)》,在“任务及分工表”上,这个名为“开展机动车限行研究工作,以控制日常车流量”的任务完成时限为今年年底。
2009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327天,占总天数的89.6%,比2008年上升7.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指标年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历年来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
但杭州市区整个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尽如人意,主城区灰霾问题依然突出,2008年的灰霾天数为158天,2009年的灰霾天数为160天。
据分析,在大气环境污染物中,来自含天然气、煤炭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在大气中经过光化学反应,转化成了臭氧、硫酸盐、硝酸盐等,造成细粒子污染加重,引发大气能见度降低,是产生灰霾天气的主要成因之一。
《方案》提出最新治“霾”目标——到2012年年底,使我市二氧化硫、PM10两项指标年均浓度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使杭州市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成为长三角地区的亮点及“样板工程”。并按“工业企业废气、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等类别,下派了62个任务。
——2011年年底前,环保、建设、物价、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研,研究扬尘收费的征收标准及收费制度。
——2010年年底前,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使用管道燃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油类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服务项目,以煤炭、油类等为燃料的,责令其改用管道燃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
——2011年年底前,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天然气、甲醇汽油、混合动力、电等新能源车辆的开发应用方案。
——2010年开始,政府采购车辆以及新增、更换公交车营运出租客车应提前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或采用节能新能源车辆。
——2011年年底前,所有公交车达到国Ⅲ以上排放标准,公交车尾气排放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010年年底前,制订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供油方案,确保尽快在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
——对燃油助动车,按初次领证注册时间、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尾气排放浓度等分阶段、分范围于2010年年底前制定并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2010年禁止燃油助动车登记上牌。
——全阶段重点对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高排放车辆及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车辆进行抽检。抽检一年不少于200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