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三个福建籍男子自作聪明铤而走险,帮助他人运送假冒卷烟,结果在途经杭浦高速浙江收费站全塘卡口时被平湖市烟草专卖局查获。3月2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该运送假烟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郑林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吴文景、吴中元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陈郑林、吴文景、吴中元三人在福建泉州南安合伙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2009年9月,三人认识了一个名叫小林的人。小林专做假烟生意,至于是生产商还是销售商,三人均不知其底细。从那时起,吴文景和吴中元就开始为小林运送假烟至江苏、上海等地,每人每次可收入一二千元的运输费,陈郑林因为有股份,每次也可得三四百元的收入。
2009年10月8日,陈郑林第一次直接参与运送假烟。在接到小林电话后,陈郑林到小林处接了货交给吴文景和吴中元,吴文景、吴中元两人从福建惠安上了高速,经温州、杭州湾跨海大桥、杭浦高速。10日凌晨4时左右,货车在行经杭浦高速浙江收费站全塘卡口时被平湖市烟草专卖局查获,货车被截时,吴中元趁乱逃走,回到了福建老家。审讯中,吴文景很快供认了罪行,警方随后至福建把陈郑林、吴中元抓获归案。而小林得到事发的消息后马上销声匿迹,让这三个人成了他的替罪羔羊。
此案是我市截至目前查获案值最大的假烟过境案,共查获假烟8250条,其中硬壳中华2300条、软壳中华1800条,硬壳红双喜2400条,硬壳上海1150条,新版利群600条,合计价值216.53万元。由于案值较大,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三人在运输途中即被查获,属于犯罪未遂,并是从犯性质,所以各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当听到审判结果时,去年才结婚的吴中元呆了,43岁的陈郑林悔不当初失声痛哭起来:“家里穷,本想多挣点钱改善一下,谁知不懂法把自己毁了,把家也毁了。孩子才5岁,老婆也要跟我离婚,我后悔啊……”
点评:43岁的大男人当庭流泪,这是发自内心的忏悔,但这来得太迟了,泪水不能洗刷他所犯的罪行。该案三名被告的共同之处是文化程度底,在法庭辩解时,三个人都不约而同说了同样的话“我不懂法律”,好像不懂法律是为犯罪开脱的理由。事实上,铸成今天的大错在于他们的侥幸心理,他们以为,只要蒙混过关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就可以离致富的目标越来越近,其实却不知道他们正在犯罪的路上越滑越远,所要付出的代价也将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