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5000万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新年伊始,杭州市江干区吹响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集结号”——出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管理办法》,这笔资金将对符合《江干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进行培育扶持,通过补助和奖励“双管齐下”的方式为服务业提供支持。
补助,是指引导资金对经申报认定的各集聚区重点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主要有物业补助、购房补助、产业补助、创新补助、平台补助等,用于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的关键性问题。
奖励,是指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若同一项目适用本办法多项内容的,可以择优选用,但不重复享受。
《管理办法》重点将支持集聚区二次招商项目,将符合各集聚区主导产业导向且注册落户在集聚区内,对集聚区建设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具有较大规模的项目。
如引进龙头企业符合“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机构、全国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全国民营500强企业总部”;“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市场占有额在全国排名前十位行业龙头企业总部、省级以上区域总部和销售中心”条件之一的,可以拿到物业补助。
又如,主动“委托跨国商务服务公司招商和管理的楼宇服务外包项目”;“大企业大集团主辅分离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创新主体,给予创新补助。
依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江干将重点建设以“2+8”为格局的1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合力打造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城东新城枢纽经济区两大核心集聚区;扶持建设庆春综合商业区、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堡环客运中心商贸区、里亭建筑设计街区四大重点集聚区;规划引导丁桥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华家池科教创新区、运河·夏衍文化创意区、艮北新城汽车商务区四大重点集聚区。
争取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通过三年努力,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2%以上,服务业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80%以上,实现“形成一批重点集聚区、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在日前出台的《杭州市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中,江干区五大集聚区列入市级规划,其中钱江新城金融服务业集聚区、中国四季青服装交易中心列入杭州市重点扶持类集聚区;城东新城综合商贸集聚区、庆春商圈与服装家居特色创意城、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列入杭州市规划引导类集聚区。此外,杭州市重点策划类集聚区中明确了将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建设成为高端培训业基地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