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为协助企业用足、用好此项优惠政策,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嘉善办事处工作人员主动跟踪我县企业的贸易动态,并于3月1日该协定生效之日为嘉善上虹货架有限公司签发了我县首份“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签证金额达16.48万美元。
在帮助该企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过程中,办事处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的出口产品为超市铁质货架,属于秘鲁关税减让清单中的产品,便迅速与该企业联系,指导其办理相关手续,最终签发了我县首份“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此外,根据该协定内容,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县轻工、机电、化工、蔬菜等众多企业的产品都可在降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