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月1日,县法院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掀起一阵“清风”。
责任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执行 “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各部门还要针对自身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和审判纪律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与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堵塞管理上的漏洞,确保部门干警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 强化自律和他律意识,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