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取钱后,银行卡落在取款机内,结果卡内存款被他人盗取了1.76万元。失主报案后,警方从相关银行调取银行取款机内的监控录像,并锁定盗钱男子。昨天,记者从鹿城警方了解到,警方已对此立案调查。
市民戴先生,家住温州市区江滨西路。据他回忆,3月2日中午11时50分许,他在江滨西路一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2000元,并转账500元到朋友账户。完事后,戴先生匆忙离开。
直到当天下午3时许,戴先生在上网购物时,发现自己银行卡余额仅有50元。此时,他才回想起中午取钱时将银行卡落在取款机内。戴先生马上赶到当时取钱的自动取款机处,发现银行卡已不见踪影。
经过查询,戴先生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存款少了1.76万元,且这笔钱被分为9次取走。当天,戴先生拨打110报案。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民警向银行方面调取了监控录像。根据录像显示,警方初步判定,盗取戴先生银行卡内存款的为一名穿条纹毛线衣的青年男子。
录像显示,戴先生当天中午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完毕后匆忙离开。紧接着,一名青年男子来到取款机前,随后进行操作,不断从机内取钱,整个过程持续了2分钟左右。在取钱过程中,该男子数次察看身后情况,在每次取钱时,均用手捂住鼻子。操作完毕后,该男子迅速离开。录像画面异常清晰。经查,该男子取钱的银行卡就是戴先生的银行卡。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万里称,该男子涉嫌盗窃他人财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大于2000元少于20000元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警方希望该男子能够尽早向公安部门自首。
温州都市报 黄云峰 温振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