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记者昨日上午从市经委获悉,作为浙江省甲醇汽油首批试点城市,衢州市已选定6家加油站,完成了成品油证书变更工作。目前,市甲醇汽办正在与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这6家加油站便可正式销售M93#甲醇汽油。
甲醇燃料可与普通汽油混合使用
据市经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甲醇燃料是国家鼓励推广的新型替代能源,具有环保、降耗等功能,无需改动发动机就可以使用,也可以与普通汽油任意混合或交叉使用。
“甲醇汽油含氧量高,燃烧充分,可大大降低汽车有害尾气排放,也不会增加车辆油耗。衢州市是浙江省甲醇汽油首批试点城市,这项工作已被列入今年浙江省节能减排的一项主要工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先期选定6家试点加油站
经市甲醇汽办研究,在衢州市首批12家试点加油站中,先期选定衢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加油站、衢江区振兴加油站、衢江区全旺加油站、江山市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生加油站、江山市何家山公平加油站、江山市通达加油站,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增加“甲醇汽油”经营范围,正式销售M93#甲醇汽油。
据了解,这6家试点销售企业负责车辆在使用甲醇汽油之前,对汽车的油箱和油路进行无水确认,并将向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发放甲醇汽油实用手册。
“目前已确定浙江赛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衢州市甲醇汽油试点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定点维修企业也已确定,将负责对使用甲醇汽油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此外还有定点清洗企业,对试点销售企业的油罐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清洗。
记者了解到,衢州市将按“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分别在衢州市区、龙游县、江山市选择部分加油站,对运营车辆供应甲醇汽油,等时机成熟后,再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增加站点,形成站网格局。 (衢州晚报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吴剑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