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35岁的刘某在金华市区某知名美容院注射“瘦脸针”后,出现了面部肌肉瘫痪的毁容性事件。
据了解,刘某在这家美容院做面部美容,美容师向她介绍了一种美容新方法:一次注射面部就可以达到快速美容瘦脸的效果,可年轻10岁,并声称由上海市某著名美容整形专家亲自为她注射,没有任何副作用,非常安全。在美容师的多次劝说下,刘某心动了,于是她向美容院支付了1万元钱,约定一星期后进行注射。
几天后,美容师通知刘某可以进行手术了,并告知在某宾馆内进行。刘某到达宾馆后,一个自称是上海市某著名美容整形专家接待了她,这个美容师拿出一个小玻璃瓶,瓶内装着一些白色的结晶状粉末。该美容师说,这是注射肉毒素(学名A型肉毒素),是从国外购买的,一般只给有钱的老顾客注射,非常安全有效。在介绍完产品后,就给刘某进行了注射。
三天后,刘某出现了头晕、咽喉疼痛、肢体无力等不适症状,起先她以为是感冒了,哪知后来症状越来越严重,出现了复视、面部肌肉瘫痪等严重症状,刘某先后到杭州、上海等多家医院治疗,诊断为“肉毒素中毒性神经症”。
刘某出院后,多次与该美容院交涉未果,她将该美容院诉至法院。法院进行了大量调查,判决美容院赔偿刘某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10万余元。
判决赔偿的依据是:该美容院没有医疗美容审批手续,违法从事医疗美容项目,明知自身没有从事医疗美容的资质,而仍然给刘某实施了医疗美容手术。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晓明说,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注射美容等包括文刺如文眉、文眼线等在内的业务,在生活美容院禁止开设。但事实上,一些生活美容院擅自进行医疗美容的行为非常普遍。比如割双眼皮,需要进行消炎,而消炎药是处方药,必须有医生开具药方,这明显违反医疗行为。而为数不少的生活美容院一直在“美容项目”和“医疗行为”间游走。
叶晓明提出了三点建议:一、首选正规的有资质医院,不要轻信他人介绍;二、施治过程中查阅对方是否证件齐全(如医疗机构许可证及执业医师证);三、索要正式票据和保存证据。 (金华日报 记者 许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