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3月7日,嫌疑人曾煜明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9年3月,曾煜明偶然得到在广东做假烟生意的陈某的电话,与之达成合作意向:曾煜明电话要货,陈某将货通过快递公司发货,到货后再将钱打入陈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为了打开市场,曾煜明几乎跑遍了全国,6月上旬,嫌疑人来到“小商品之都”义乌考察,发现这里流动人口特别多,非常适合做假烟生意,就决定在此推销,每天跑小店,并留下一些假烟和联系方式。
没多久,要货的电话就来了,“软中华180元一条,硬中华100元一条,黄鹤楼90元一条,利群50元一条”的价格让买家尝到了甜头,生意也越做越大,每天都有500多条的销量。觉得义乌“市场”开拓得差不多了,2010年1月,曾煜明准备往周边县市发展。
1月27日,曾煜明按约定送130条硬中华、10条软中华、5条利群、5条黄鹤楼到东阳与一小店老板娘接头时,被东阳市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执法人员进而查获了其仓库内的679.4条各类假烟。 (金华日报 记者 张帅 通讯员 朱姗姗 潘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