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住在这样漂亮的房子里,心里舒坦。”昨日,住在常山县天马镇紫港社区35幢的蔡女士,带笔者参观了年前刚住进来的经济适用房,笑得合不拢嘴。蔡女士一家3口原先租住在县城北门破旧的矮屋里,去年她申请购买经适房,经过层层审核后,以比商品房优惠得多的价格,购得一套面积63.52平方米的房子,圆了多年的住房梦。
近年来,常山县把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建经济适用房、实物配租、发放租金补贴等,2009年,住房保障面积和覆盖人数都名列全市第一,实现了应保尽保。常山县规建局因工作成效突出,被评为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常山县规建局局长姚国清说,为把好事办好,县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经适房购买主体——住房困难户。建经适房时,从户型设计、材料选购到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都派专人负责,保证质量优胜,让住房困难户满意。截至目前,经适房、廉租房总建筑面积达6.3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4万余平方米,第3期将在今年4月完工。
2009年,常山县投入了450余万元,在天马镇大弄口建成54套廉租房。“每年交800来块钱,就可以住上新房了。”琚女士之前是无房户,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她分得了其中的一套。
虽然没分到廉租房,但同是无房户的低保户杨四九依旧很开心,“我租房自己住,政府发补贴,做梦都没想到啊。”2008年,常山县对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户2倍以内的住房困难家庭,给予租金补贴进行住房保障,向371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70多万元,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规定任务。2009年,此项工作进一步扩面,对低保2.5倍以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向758户发放租金补贴151万元。 (衢州日报 记者 徐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