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杜小峰(化名)从2006年到2010年“进出”监狱先后三次,第三次被放出来的时候,他一天没歇就又“开工”了,结果还是被抓,昨天,被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看了杜小峰的“履历”,检察官也很纳闷,“为什么一直偷,难道就不怕再进监狱?”
没想到,杜小峰竟说,“又不是第一次进了,里面也没什么好怕的。”
2006年,杜小峰毕业后没有合适的工作,日子越来越难过,就动了盗窃的念头。8月2日,因为盗窃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07年5月31日被提前释放。可是重操旧业的他在2008年4月14日,又因盗窃被判刑了。
2009年4月20日,释放没几天的他又“进去”了。今年1月21日,杜某第三次被放出来,他一个人在外面逛,身上没有多少钱,吃饭都成问题,他又想偷点东西。他在靠路边的一幢楼房上走到了3楼,敲了306房间的门,没人应,就拿出随身带的螺丝刀撬开门锁,拆下一台台式电脑主机箱,卖了200元。那天晚上,他还去干了一票,偷了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
第二天,他打算去销赃时,被民警给逮牢了。杜小峰刚呼吸了两天不到的自由空气,又要进到监狱里继续生活了。
“又不是第一次进了,对里面也不怕的。没想到运气这么差,刚偷就又被抓进去了。”杜某耸耸肩说。
同样因为涉嫌盗窃被批捕的陆明(化名)也雷到检察官了。
检察官问他:“为什么要盗窃汽车?”
他说:“好奇,偷过来开着玩玩。”
“难道不知道后果吗?”
他说:“知道,肯定会被抓,还要坐牢,不过我通过坐牢来体验生活和磨练意志。”
陆明,23岁,原先在一家宾馆当保安。今年2月20日晚上他来到原来工作的这个宾馆找同事借钱。
来到这家宾馆之后,他先是到保安的宿舍看电视,后来到岗亭找一个新来的保安聊天,这时宾馆进来一辆车子,新保安就去接待了。陆明突然发现存放车钥匙的保险柜的门是虚掩的,就趁机拿走了汽车钥匙。当那个保安回来后,陆明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晚上11点多,陆明再次来到了宾馆,径直走到地下室,找到了那辆汽车。从来没有开过汽车的他,竟然也敢发动了汽车,在地下室摸索了20多分钟,还差一点撞上了地下室的柱子。不过,他还是把汽车开了出来。
凌晨两点左右,宾馆的保安在网吧找到了他,后来警察赶来将陆明带走。陆明在被西湖区检察院提审时就说了这番“豪言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