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穿了几天的皮鞋轻微脱胶,顾客要求退换被摊主拒绝,为此双方发生口角。这本是一起消费纠纷,当事方报了警,到场处警的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解,矛盾最终得以解决。
昨夜6时10分,金华市区江北某商场四楼一鞋类摊位前,一名男子手中拿着一双皮鞋,要求摊主退换。这双皮鞋是男子五天前买的,价格150元,穿了没几天,鞋帮出现了脱胶现象。摊主查看后发现,脱胶的部位只有两三厘米,答应修理。商场工作人员也出面作了解释,告诉男子鞋子只是轻微脱胶,根据鞋类“三包”有关规定,必须是严重脱胶或帮裂等才可以退货。男子与摊主意见不合,双方发生了口角,摊主生意没法做,于是拨打了110报警。
处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虽然是一起消费纠纷,民警还是当起了“娘舅”,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解。最终摊主同意退钱,男子拿到钱后离开了现场。
记者发现,从派出所民警接处警情况来看,消费纠纷在日常案件调解中占的比例不小。据民警介绍,在这一类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因为各自利益而发生口角,双方又互不相让,进而形成僵持局面。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理,通过细致调解,矛盾大都能够得到化解。
今天上午,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国家目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鞋类“三包”标准,鞋类“三包”均由地方自行制定标准,《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严重脱胶、裂面、裂底、断跟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15日内,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消费者遇到类似鞋类消费纠纷,可及时向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 (金华晚报 记者 徐枫 方志坚 实习生 吴晗晓 通讯员 齐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