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开宝马、住豪宅,根本不差钱,任谁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高某的丈夫很恼火,庭审结束后,为“阻挡”记者采访,差点失态。
高某,32岁,在家做全职主妇。老公在一家大公司工作,收入不菲,每月给她的零花钱就有一两万元。高某开着一辆宝马320,住在之江路一高档小区。
平时,除了在家带带儿子,基本上无所事事。经常约小姐妹逛逛街、搓搓麻将,生活得很滋润。
昨天上午,这个幸福家庭主妇,没有出现在商场或者麻将桌上,而是出现在了上城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高某偷了小姐妹的LV钱包,涉嫌盗窃罪。
庭审开始,出现在被告席上的高某一身白衣,披散着一头长发,脸色不大好。
审判长让高某说了一下事情经过:
2010年1月21日下午,我和黄某等几个小姐妹在喜得宝酒店搓麻将。下午4点,牌局结束后,我们从酒店出来,黄某说开车送我们几个回家。
当时,我坐在副驾驶座,另外两个朋友坐在车后座。黄某的挎包就放在我和黄之间,到了胡雪岩故居那个地方,那两个朋友下车,不小心把包带翻到车后座去了。
包包敞开着,一眼就能看到那只LV钱包。趁她开车不注意,我把LV钱包藏进了自己的包里。到了清波门的桔子酒店,我下车去办事,之后我返回南山路打车,车打不到,我往万松岭方向走。
我一边走一边给我妈打电话,说晚上去她家吃饭,挂了电话,发现黄的好几个未接来电。我回过去,她说叫我在南山路等她,有事情跟我说。
我又返回酒店,想把钱包还给她算了,再想想,这么做太没面子,然后就打车去了我妈家,这个时候恰好我手机没电,关机了。
等吃完晚饭,我和老公回到家里,打开手机,黄发过来一条短信,意思是已经知道我偷了她的钱包。
我觉得这样做不好,就主动去派出所自首了。
被偷的钱包是LV的灰白格子女款钱包,黄某在2008年买的,折旧后估价4235元,钱包里有2900元现金,一张工商银行卡和一张市民卡。
高某把钱包藏在她妈妈家,事发后,赃物已发还给黄某。
高某说,当时上车后,她就注意到黄某挎包里有一只LV钱包,就开始寻思怎样才能拿到那只钱包。
“不差钱”的高某为什么要这么干?
“看到那只LV钱包,我就想去拿,现在回想起来整个过程一片空白。”高某说。
当时车上有四个人,怎么黄某一下就怀疑到了高某?
黄某说,高某之前手脚就不干净,好几个小姐妹已经提醒过她,那天发现钱包丢了,给高某打电话,后来还不接,我就知道了。
昨天的开庭过程很快,对犯罪事实,高某没有异议,全部认罪。
法官当庭宣判,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
宣判结束,记者想上前采访,高某的丈夫马上跳出来,大声喝止,拦住记者。在丈夫的护送下,高某迅速离开了。 (时报记者 陈逸清 吴行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