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昨天,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获悉,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困扰浙师大女生数月之久的校园系列抢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张建中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8月23日晚9时许,浙师大女生黄某在上厕所时,将包放在厕所的挡板上被人抢走。包内有诺基亚手机、MP3、证件等,经济损失800多元。
1月24日晚10时许,浙师大女生郑某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回宿舍。一名男子迎面走来,将郑某挂在车把上的手提包抢走,包内有黑莓手机一部以及600元现金,经济损失1600多元。
过了不到一个月,2月22日晚9时30分,浙师大女生林某又在校园内被一名男子抢走手提包,共计损失2100余元。
两周后,3月6日晚8时许,浙师大女生杨某上厕所时,手提包被人抢走,损失300余元。
校园内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在校女生实施的抢夺案件,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和恐慌,也引起婺城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警方分析认为,这几起案件的作案时间均在晚上,而且作案手法相似,像是同一人所为。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人员进驻浙师大侦破系列案件。
经调查,一名叫张建中的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张建中2008年3月曾因在浙师大女厕所伺机抢夺被行政拘留5天,且他曾两次暂住在骆家塘物华巷,对周边地理环境比较熟悉,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进一步查证,3月9日,警方基本确定张建中为犯罪嫌疑人。当天,张建中被抓获归案。
在张建中的暂住处,警方找到了涉案手机等物。在铁证面前,张建中交代,浙师大系列抢夺案是他干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狮派出所负责人提醒浙师大女生,晚上不要单独到偏僻的地方去,身上尽可能少带财物;上厕所时,手提包应随身携带。“还有一些女生可能也曾遭遇过抢夺,但可能因为损失不大而未报警。”这名负责人说,警方希望她们勇敢站出来,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浙中新报 记者 楼盼 通讯员 施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