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牟取暴利,两名毒犯阿伟和阿勇在贩卖毒品时不讲“职业操守”,在海洛因中掺入安定片卖给一名老客户。殊不知在法律量刑时,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记者昨天从嘉善人民法院获悉,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个月和3年9个月。
阿伟是四川安岳人,自从吸食毒品后,他将家中积蓄花费一空。去年,在阿伟立下“不再吸毒”的保证之后,家人为其借款购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希望他能重新开始生活。结果,他竟然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去年9月至10月间,他从他人处多次购买海洛因后自行分装,待联系好“客户”朱某后,先后20多次将毒品卖给她。去年11月间,阿伟又伙同老乡阿勇一起将掺了假的海洛因卖给老顾客朱某,共计3.3克。
据阿伟交代,他们在每份海洛因当中掺入0.2克或0.3克安定片等其他物质,以获得更多的钱。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也就是说,掺入的安定片数量算入毒品数量。
嘉善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分别约为14.95克和3.45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