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从今年春季开始,台州市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计财处了解到,今年春季的第一学期,台州市共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住宿费20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生为10.1万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住宿生7.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生总数的74%。
农村学校是如何界定?究竟怎样的学校为农村公办学校?对此,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郑米生告诉记者,农村学校的界定是由各县(市、区)的物价、财政、教育三个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后界定的。
据了解,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的通知规定,台州市今春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住宿费开始重新界定,其中,农村公办学校的住宿费予以免除,但民办学校和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后勤服务,暂不列入免费范围。 (台州晚报 记者 姜宏伟 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