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非法拘禁近14个小时,经警方解救,伤痕累累的小芳(化名)才脱离魔掌。而那群恶魔中,最小的只有17岁。近日,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25日晚7时许,小芳因无法偿还向林某借的5万元债务,只身到平阳县山门某大酒店,想与林某商量延迟还款期限。小芳非但没有“谈判”成功,反而被“硬绑”进了酒店。
小芳说,“我当时害怕极了,就拼命说会尽快还钱,希望能宽限几天。”
然而林某并没有听她的解释,上前就对她拳脚相加,还命人脱光了小芳的衣服,用水淋湿了她,还强迫她光着身子在房间里来回走,最后还将房间里的空调调到16℃。
林某还不解气,一行人又将小芳带到酒店后面的山上,继续进行虐待。
尽管小芳的丈夫已经报警,但林某没有丝毫的恐惧,一伙人随即将小芳转移到了另一个山头,依然拳打脚踢,又一次脱光小芳的衣服,浇上矿泉水。次日凌晨2时多,小芳才被带回了酒店房间。
遭非法拘禁近14个小时的小芳在家人送来钱后,被警方成功解救,林某等人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小芳的伤势构成轻微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林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其行为均已触犯了由于存在侮辱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温州都市报 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