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不满老板对自己罚款,便盗窃店内洋酒、香烟以泄愤,最终锒铛入狱。日前,我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7月,谢某进入我市一家酒吧当服务生,由于收入少,没有地方住,便在该酒吧的更衣室里安了“家”。去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谢某将女友带到酒吧过夜,由于天气冷,便开了酒吧大厅的空调。第二天早上被该酒吧的经理发现了,于是对谢某私自开空调的行为进行罚款300元的处罚。谢某对此敢怒不敢言,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情。
事后有一天,经理将酒吧仓库的钥匙落在了酒吧,谢某发现后就拿去偷偷配了把仓库钥匙,偶尔进去偷点饮料喝。没过多久,谢某辞去了该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回到老家安徽临泉。回到老家后,在几名老乡的撺掇下,谢某决定回来偷酒吧的洋酒、香烟以泄愤。
去年11月初,谢某悄悄回到平湖,并于11月9日凌晨,携带之前配制好的钥匙,偷偷进入酒吧,盗取了一批名贵的洋酒和香烟,并将这些烟酒分送给了自己的父母和几个朋友。事后没多久,谢某便在老家被我市公安民警抓获。这批被盗烟酒的价值1.3万余元,谢某也因盗窃罪而锒铛入狱。
经办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谢某不服酒吧经理对自己的处罚,应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维权,而不是偷东西泄愤,这样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