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诸暨市马剑镇的一对邻居却因为一堆“虾壳”,一个丧命,一个被夺走了自由。说到底,悲剧的根源在于双方平时缺少沟通与谅解。如果大家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生活中出现的小摩擦,这类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一个悲剧
诸暨市马剑镇塘坞村的胡某今年50岁了,20年前他忽然发病,被医院诊断为“嫁接性精神病”,经诊治后有所好转,虽时常自言自语,但仍能辨明是非好坏。因为这个病,他没有娶妻,一直独自生活,若不是这场因“虾壳”惹来的祸事,他将继续自己平静的生活。
去年2月2日的傍晚,平时寡言少语的胡某端着饭碗到同村寇某家串门,边吃饭边将虾壳扔在地上。饭后,胡某用扫帚把虾壳经隔壁马某家走廊扫到外面的水沟里。
然而谁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却引来了一场吵闹。马某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前几年因为宅基地的问题和胡某吵过架,后来两人见面也相互不理睬。这一次,虾壳成了导火线。两人为了这事互相争吵并动手,后胡某用一根木棒打马某的手臂,被马某抓住相互争夺。显而易见,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怎能敌得过一个50岁的男子,两人争夺到走廊边时,马某一脚踩空,眼看就要掉下两米多高的平台,胡某却在这时放开了木棒,任其掉入水沟后顾自离开。事后经诸暨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马某颅内出血、心脏挫伤、心包填塞,在送医院抢救前已死亡。
一声叹息
今年1月23日,诸暨市人民法院首次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时胡某提交了自己患有精神病的书面证明,以证明自己在案发时无法辨别是非,然而这份“证据”却被浙江省同德医院“作案时无精神病,智力处于边缘状态,有完全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推翻。
“前几年在干活时,我从二楼摔下来只断了腿,我想想只有两米高摔下去不会有生命危险。”面对法官的质问时,胡某用这样的话为自己辩解,试图减轻罪行。诸暨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后,他仍不服,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判决赔偿合理,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了胡某的上诉请求。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刻,不禁让人叹息。
据天天商报 汤桂平 马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