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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称成老板"性奴" 近两年时间内被侵犯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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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这两天,因为一个帖子,温州当地一论坛非常火爆。这个名为《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的帖子称,温州某公司文员被老板当成了“性奴隶”,在近两年时间内被性侵犯30余次,并详细描写了被侵犯的经过。帖子还公布了一组偷拍的照片,画面内容相当露骨。帖子被各大论坛、网站转载后,迅速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有网友将帖子中的女主角称为“文员女”。经网友“人肉搜索”,那家公司是位于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的一家科技公司,老板姓张。

  昨天,记者辗转找到了帖子女主角吴某。她承认,帖子中的内容均来自自己于3月28日晚上写的一篇博客,内容完全属实。此前,吴某曾和男友一起拨打了110报警,警方以吴某的老板不构成强奸罪为由,未予立案。据悉,温州龙湾区检察院已经介入此事。

  一则内容露骨的帖子

  首发于温州当地某论坛的那则帖子,内容相当露骨,甚至有不少的“细节”描写。

  帖子中说,2008年8月份的一天下午,公司的董事长张某说网络上不去,让吴某去看看。吴某毫无戒心地去了,张某开始抚摸她的背部。接着,张某的手开始向其他地方游动……吴某挣扎着跑出去,在路上,她哭了。

  2008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吴某被张某从办公室拖拉进了男厕所,发生了第一次“性侵犯”。

  帖子以吴某的名义说,近两年来,自己被老板张某“性侵犯”多达30余次,发生得最多的地方是男厕所。“他经常把我拉到他的办公室里,不管会不会被公司的监控探头拍到。(他)动作很粗暴,通常我都会疼痛,但又怕别人听见,所以就小声求饶。可是,他从来就没有半点同情心。就这样,我在工作与不停的性侵犯中度日如年。一心只想着挣点钱可以和男友远走高飞,不管做什么,一定要逃离苦海。”

  她曾把老板当“叔叔”一样看待

  吴某的男友小伟(化名)与吴某一起在这家科技公司上班,今年28岁,是车间里的一名普通工人。平时,小伟和吴某同居在公司的宿舍里。

  吴某出生于1985年,与小伟是大学同学,都是英语专业,两人还打算在今年结婚。小伟看上去性格有点内向,不善言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情凝重,一脸的落寞和无助。

  吴某和小伟是在2008年3月份到温州这家公司来上班的,在上班之初,两人均在车间工作。2008年5月,吴某从车间被调到了办公室当文员。吴某是本科学历,在车间里所有的女员工中,是学历最高的,而且是英语过了专业8级,相貌也不错。

  小伟回忆说,在刚到办公室当文员时,吴某还经常念叨着张某的好,说他挺关照她的。因为年龄的关系,吴某还曾把张某看作“慈祥的叔叔”。

  但当了两三个月文员后,吴某便再也没有在小伟面前提起过张某。当时,一心忙于工作的小伟也没有多想。

  “今年3月25日,下班后她(吴某)对我说,‘有件事,跟你说,你能承受得了吗?’”小伟说,“当时我对她说,不管什么事,你就说吧!”

  听完女朋友的诉说,小伟当时就傻了。这件事吴某已经向在北京的叔叔说过,叔叔建议她报警。

  第二天,两人就拨打了110。

  警方不予立案,她才写了博客

  吴某说,之所以会报警,是因为她实在忍不下去了。

  吴某对时报记者说,今年3月21日下午,当时她正来例假,张某又蛮横地将她从她的办公座位上抱到他的办公室,反锁上门。她拼命反抗,但还是被抱到了张某办公室的床上。她求张某放过她,因为身上还有血。张某让吴某脱下内裤给他看,吴某照做了。看到红红的血迹,张某似乎生气了,吴某乘机整理好衣服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

  不久后,张某又走过来“侵袭”吴某的胸部。当时,吴某正好和QQ好友在视频聊天,张某“袭胸”的一幕被对方全部拍了下来。而现在网帖公布的这组照片,正是吴某网友通过QQ视频拍下来的那几张。

  张某走后,吴某就忍不住大哭起来。吴某说,他(张某)自己也有女儿,比她还大1岁,如果这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他会是怎样的感受?

  接到报警后,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立即出警将吴某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到了晚上9时许,两人又配合专门赶来的刑警做了笔录。一直到凌晨1点多,两人才回到了公司宿舍。

  3月26日下午,警方通知吴某说,她控告张某强奸的事由不能立案。随后,吴某到公司把张某将她“拖”到办公室的监控视频调了出来。

  经过两天考虑,3月28日晚上7点多,吴某注册开通了博客,把自己近两年的经历和相关视频和照片发布到网上。

  网友质疑,吴某是否另有所图?

  吴某的博客被论坛转发了之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大家质疑的焦点在于,吴某为什么要在被“性侵犯”近两年之后才告发老板张某?在这期间,她完全可以选择反抗或者辞职。而且,吴某的博客中也称,自己曾拿过张某的2000元钱。

  最让网友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吴某还拍了一些她和张某发生关系时的“艳照”。

  昨天,吴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些质疑进行了解释:一来,虽然她是大学生,但不是很懂法律;二来,她不想让内向的男朋友知道;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份工作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在此之前,她待业了很长时间,饱尝过找工作的艰辛,对于辞职,她犹豫过很久。

  吴某最初的想法是,等自己能力提高了就辞职离开。

  至于那2000块钱,吴某称,是张某硬塞在她口袋里的。她曾想过还回去,但后来一想,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要傻傻地将钱还回去呢?

  “我当时想,那些照片拍下来将来可能会有用。而且,我也有自拍的习惯。”吴某说。

  张某的手机无人接听

  与男朋友落寞和无助相对比,吴某显得很淡定。在龙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会议室,吴某穿着一件墨绿色碎花长衬衫,头发向上高高梳起。

  在采访中,吴某偶尔还有说有笑,看上去非常坦然。她对在场的记者们说,“所有这些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希望社会能够理解我的男朋友,不要给他压力……”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那家科技公司采访,结果被该公司的门卫非常紧张地堵在了门外。很显然,公司上下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记者联系上该公司的一位陈姓高层人员,对方说,这是他们(张某和吴某)两个人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让记者找张某本人。随后,记者拨打张某的手机,没人接听。

  警方说法

  为什么没有立案

  据一位警方内部人士透露,张某承认与吴某发生过性关系,但是次数比吴某所说的要少。

  那警方为什么没有立案呢?来自警方的说法是,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张某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故意。另外,两人性行为大都发生在白天,且在工作时间,吴某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时空条件,但其没有实施自救和他救行为。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吴某想到的不是去报案,而是要求张某给他买避孕药。从客观行为看, 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及其他手段置吴某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样,从两人的陈述看,在这么多次的性行为过程中,没有发生使吴某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在事前、事中或事后对吴某进行要挟。

  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虽然他们警方没有立案,但是张某的这种行为的确要让社会舆论和道德来谴责。

  据悉,龙湾区检察院目前已介入此事。 (时报驻温州记者 吴行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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