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昨天,衢州市区世纪美林一位网民叫“很受伤”的业主给记者报料称: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最近张贴了一个《温馨提示》,从4月1日起,物业公司将对泊位上的车辆进行合理收费。
记者核实:该网友说,业主们在小区内部的一个交流平台里都对此进行了讨论,不少业主都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将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是不合理的,根本就没有和业主商量,而且不分内外,业主车辆和外来车辆将都“一视同仁”收费。
记者随后来到了世纪美林小区,在每个楼道的单元门口,都贴着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上面写着:“从2010年4月1日起,我们将对停在泊位上的车辆进行合理收费。还有请有车库的业主务必将车停到车库内,并锁好门窗,如果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请您将车停放到临时泊位上。道路上不允许停车。”
随后,在物业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黄姓的主任接待了记者。他首先说,对小区内停车进行收费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秩序,其次小区道路属于公共区域,收取的费用将用于公共场地维修。“我们其实还在征求业主意见,因为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张贴公告就是公开告知。”黄主任称,如果业主同意他们的方案,他们就将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收费了。
记者了解到,世纪美林小区总共有24幢住宅楼,共有1100余户,而车库有200余个,在“温馨提示”提到的“临时泊位”还不到20个,没有其它停车场地。“像我们没买车库的,晚上要是回家晚点临时泊位已经停满的情况下,按照物业的说法,不要说收费,我们连停车的地方都没了。”一位业主说,她觉得物业公司出台此举,就是为了让大家一定要购买车库。而对于这种说法,物业公司方面给予了否定,因为车库属于房开公司所有,他们和房开公司没有关系。
当晚,在小区的交流平台里,不少小区的业主都认为在他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会作出暂时不同意物业公司关于泊车收费的建议。“我们现在正在需要抓紧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小区内部的事情,都要事先有业委会的参与。”一位业主这样说。 (衢州晚报 记者 邹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