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面对惠普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门”事件,海盐消费者老吴非常郁闷,因为本该符合退货条件的电脑,却被商家“修好了事”。昨天,记者从县消费者协会获悉,经过调解,老吴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同意退货,退还电脑款4000元。
为了方便女儿学习,老吴在2007年7月1日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可是,电脑还没用多久,就在2008年8月和2009年11月两次无法正常开机,先后更换两块主板。本想商家售后服务态度还算不错,老吴也就没有提出其他要求,不料到了今年3月16日,电脑又“罢工”了,距上次更换主板才4个月。眼看着女儿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经常要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投递求职简历,电脑“罢工”严重影响到了求职进展,老吴听着女儿的抱怨,心里也是一肚子火。
于是,老吴拎着笔记本电脑向商家提出退货要求,但是店家却说只能更换主板。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老吴甩下电脑就回家了。3月24日,老吴又去找商家协商,却被告知主板换好了,电脑可以拿回家用了。火冒三丈的老吴立即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为自己主持公道。
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发现老吴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商家认为电脑已经修好这一观点,工作人员说:“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相关规定,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由经销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如今,在消费者明确提出退货要求的情况下,商家还擅自将符合换货条件的电脑更换主板,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