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陈先生失业在家大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今年年初,陈先生和家人商量,打算开一家小餐馆。在查看店铺的时候,碰见了周先生,周先生称他有急事要回老家,欲转让他经营的小餐馆。周先生称他店里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盘的话这些证照也会一同转让。陈先生暗自高兴,“盘”过这家店,不用办证照那么麻烦,店名也不用改就有客源,于是就高价签订了转让协议。
3月30日,椒江白云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发现该户属无照经营,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陈先生尽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否则将依法取缔。接过通知书,陈先生傻了眼,原本以为多花点钱可以省却办证照的麻烦,谁知接手后一切手续都需重办。执法人员还告诉他,因原营业执照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店面原名称也不能使用,陈先生因此吃了“大亏”。
工商人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尹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