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3月10日深夜,定马线上发生一起车祸,醉酒驾驶的司机蒋某没停车查看便逃逸,被撞者宋某不治身亡。慌乱中,蒋某驾驶的汽车翻进河沟。他隐瞒前一次车祸,骗来车主阿萍与其丈夫,企图蒙混过关,结果东窗事发
他倒在离家300米的路上
3月10日下午下班后,定海某单位职工蒋某与阿杰、阿萍等6人一起驾车到位于定海马岙的北国之春农庄吃饭。觥筹交错间,一行人都喝了酒,蒋某更是尽兴,他喝了4瓶啤酒和4杯白酒。晚饭后6人在农庄内唱卡拉OK,一直到当晚9时多才结束回单位。
回到单位后,阿萍让蒋某把她的车子停到单位洗车的地方。借着酒精的作用,蒋某却兴奋地开着车子出去四处乱逛。当他驾着车从单位出来往马岙大转盘方向开了大约两三公里时,因为车速太快,结果在经过三江社区附近的小转弯处一下子转不过弯,车子直行开到了路的左边。“砰”的一声,急转弯的车子瞬间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一辆自行车。蒋某迷迷糊糊地透过汽车天窗,看到一人影从车顶上飞过,重重摔在地上。
被撞者是一名姓宋的河南籍打工者,男性,今年48岁。据了解,车祸发生现场距离宋某的暂住处仅有300米的距离。
慌不择路,蒋某驾车翻进河沟
车祸发生后,慌慌张张的蒋某赶紧将车往前开了一段距离,然后靠右停车,紧张的他此刻甚至连走下车看看的勇气都没有。蒋某只是从反光镜里隐约看到被害人倒在路边,自行车翻进了树旁的水沟。
对这一场景,蒋某不敢看,更不愿接受这个事实。慌乱中,他又发动了车子,迅速从马岙大转盘转到了“和邦化学”附近的一条路上由南往北径直开去。那一刻,他只想拼命地逃离事故现场。
失魂落魄的蒋某本想直接回单位,不想却因走神在一个十字路口处开过了头,他急打方向盘想掉头,结果车子冲到了路基下面的河沟里。
正在此时,从三江码头方向开过来一辆皮卡车,车里的驾驶员见状,立即主动下车询问蒋某的情况,并敦促他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保险公司。“阿萍,我开着车子在‘和邦化学’的十字路口翻到沟里去了,车子挡风玻璃和保险杠都损坏了。 ”蒋某定了定神,拨通了车主阿萍的电话,但对开车撞人的一幕却只字未提。
荒唐“顶包”,让阿萍惊出一身冷汗
15分钟后,阿萍和阿杰赶到了现场。阿萍知道蒋某喝过酒,如果如实报警,不仅蒋某可能被处罚,而且保险公司也会拒赔。经过简单商议并和丈夫阿强通电话之后,阿萍决定由丈夫出来“顶包”。没过多久,阿强也赶到了现场,事先不知蒋某撞人的阿强同意顶替蒋某充当将车开进河沟的司机,阿杰则作为报案人拨通了报警电话。
现场有些混乱,阿强见状叫阿萍带着蒋某先行离开。回到单位后,阿萍坐立不安,不停地给阿强、阿杰打电话,两人告知她交警已经在处理,但没过多久两人却都关了手机,阿萍这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焦虑万分的阿萍三步并作两步走向蒋某的寝室,发现神色慌张的蒋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你真的没有出过别的事情吗? ”阿萍问。“没……没……没有别的事……”蒋某显得底气不足,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阿强他们都联系不上了,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顶替了就出大事了呀!”阿萍继续追问:“你到底有没有再和别人撞过啊? ”
在阿萍的再三追问下,蒋某才终于道出了与一骑自行车人相撞后落荒而逃的经过。
听着蒋某的描述,阿萍头皮发麻、冷汗直冒,她赶紧拉着蒋某返回事故现场,向正在调查的交警说明真相。当晚11时30分左右,当交警赶到宋某被撞地点时,宋某已不治身亡。
醉驾和“顶包”者,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我当时也知道蒋某喝了酒,但是想想应该没多大问题,还是侥幸让他帮我把车子开到单位洗车处。 ”事后阿萍对让蒋某开车一事懊悔不已。交警调查显示,蒋某体内乙醇浓度达到1.49mg/ml。根据规定,人体内乙醇浓度达到0.8mg/ml时驾驶机动车即已属于醉酒驾驶。
据定海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蒋某醉酒驾驶,又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恶劣,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阿萍夫妇在得知发生事故(汽车翻沟)后,企图用“顶包”方式隐瞒真相,涉嫌扰乱警方办案,也面临行政处罚。此外,由于肇事车辆属于阿萍所有,因此,对于蒋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她还负有连带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3月24日,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市检察院依法执行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醉酒驾驶的一般不轻易减轻或从轻处罚。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救治伤者和报警,切莫心怀侥幸逃跑或破坏现场,这只能给自己带来更严厉的处罚。
在此,检察官希望一条条曾经鲜活的生命能够换醒所有“酒驾者”的责任和良知,毕竟惩治犯罪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以此来教育更广大的群众,使所有的驾车者都能尊重法律,敬畏生命。 (舟山日报 记者 方智斌 黄俊 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