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盗走好友在“凤凰山庄”游戏账号上价值6万元的9亿虚拟银子,并低价售出从中获利。记者昨从永康市检察院获悉,3名参与盗窃游戏银子的80后小青年郑某、金某和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该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永康首例虚拟财产盗窃案。
郑某和杨某本是好朋友,平时两人常用杨某凤凰山庄的游戏账号上网玩游戏。因两人关系很“铁”,杨某对郑某毫无防备,并把游戏密码与解码信息等均告诉了他。然而,杨某的另一个朋友是做游戏积分买卖的“银子商”,主要是通过买卖游戏银子从中赚取差价。他把十几亿的游戏银子寄存在杨某处出售。当时,郑某看到杨某账户上突然多出那么多游戏银子,就动起了歪脑筋。
2009年7月21日凌晨1点多,郑某在永康市区一网吧见到金某和吕某两人,提出把杨某账户上的银子偷了拿去卖。正好最近手头有点紧,金某和吕某马上就答应了。郑某不方便出面,由金某和吕某两人分别打电话到凤凰山庄的服务中心分两次把杨某账户上的9亿游戏银子转到他们的账户上。同时,他们由郑某提供买家,马上以3800元每亿的价格将手中的银子脱手。当天下午,杨某就发现了账户上的游戏银子不见了,转走账户上的银子必须需要注册玩家的身份证号码和安全问题的预留答案,知道这些信息的只有郑某。询问之下,郑某矢口否认,杨某表明这是朋友挂在他账号上出售的,对方已经报警。郑某慌了神,马上通知金某和吕某,三人筹集了2万多元钱及4亿游戏银子归还给杨某。当天,在家人陪同下,3人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凤凰山庄的游戏银子按充值价值计算为每亿6667元,本案涉及的银子价值6万元。检察官表示,“游戏银子”作为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真实地存在并具备传统财产的价值性、有用性、可控制性、流通性等,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而属于财产,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金华晚报 通讯员 邵嫘嫘 徐美丹 记者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