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昨晚,兰溪一中学校长因醉酒驾驶被查,当地警方对其进行了拘留15天的处罚。
昨晚7:02,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在兰溪溪西新城区李渔路党校门口开展严查酒后驾驶的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小车向执勤点驶来。于是执勤民警便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106.5毫克/100毫升。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
经查,这名小车驾驶人是兰溪市第二中学校长潘某,昨天晚餐时分,他因应酬喝了点酒,饭后又驾驶自己的私家车上路,没想到把“酒后不开车”的警示抛在了脑后。
警方根据其情节,对潘某进行了拘留15天,扣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事后,潘某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警方的处罚没有异议。
兰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劲松对记者说,近期,交警仍将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相关规定,都将受到相应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引起足够重视,切莫酒后驾车。
今天上午,记者在采访兰溪市教育局局长卢小珍时得知,教育局的党委会议刚刚决定,鉴于潘某的行为,其校长职务已经被就地免除。今天上午10时,该局紧急召开了一个由全局机关干部,各中小学校长、书记,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就干部作风问题再次进行强调。同时,邀请交警大队的民警给全体与会人员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卢小珍还表示,该局已决定,今后兰溪教育系统将推行中餐禁酒令。教育部门也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金华晚报 记者 江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