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4月1日讯(通讯员 瓯文)来自四川的余某离家到温州谋生,却不想,到温后即遭遇抢劫,本以为是天灾人祸,第二天在火车上居然巧遇劫匪,在乘警的帮助下将其抓获,致使劫匪锒铛入狱。
四川籍男子余某离家到温打工,到温后就近入住一家旅馆,当日凌晨3、4点,余某起来准备上厕所,在走廊上遇见住在隔壁房间的张某,张某借故向余某借笔,余某警觉有诈,便推说没笔,后径自回了房间。第二天早上9点,余某起身去楼下盥洗室,再次在楼梯拐角遇见张某,余某没有多加理会,擦身而过时被张某突如其来的电击棒击中后脑勺,余某只觉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了,当余某醒来时,手脚被绑严实地躺在自己房间的地上,自己所带的贵重东西被洗劫一空,损失共计6000多元。
余某找工作不顺,加上遭遇抢劫,痛心疾首地登上了温州至广州的火车,在火车行至湖南路段,余某在一车厢看见一男子蹲在角落抽烟,样子跟抢劫自己的张某极为相似,于是余某凑近该名男子,试探性地轻声说:“我的东西还我!”那男子做贼心虚,脱口而出:“东西在温州!”说完拔腿就跑。余某坚信眼前的男子即是抢劫自己的张某,于是,找来乘警,并将自己被抢劫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知乘警,乘警带着余某一节节车厢寻找,最终在2号车厢的厕所间找到了正打破车窗玻璃准备跳车逃跑的张某。
近日,温州瓯海区检察院还查明,张某在此之前伙同他人对一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抢劫,该院就张某的两次抢劫行为,以抢劫罪对其提起了公诉。经审理,瓯海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