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10年度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4月30日前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申请。
今年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已取得普陀城区三街道(沈家门、东港、勾山)23个居民社区范围内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已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截止申请日);2009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3倍以下(即人均收入在1152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廉租房的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实物配租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军烈属、残疾人及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房户,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制。
2009年,共收到366户低收入户廉租房申请,其中322户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