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溺水事故一直是造成我市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作为学生溺水事故危险期、高发期的夏季即将来临,市教育局向各区县教育(文体)局、市属各学校下达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活动将从4月10日延续到7月10日。
据了解,去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21人,其中7人为农村学生,小学生占了19人。相关统计还显示,溺水死亡的21人中,3例发生在中午放学途中,其余18例均发生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故放学、双休日、节假日将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由于目前我市学校普遍未配备游泳馆和掌握游泳技能的师资,暂时还不具备教会每个学生游泳的条件,因此《通知》将教育的重点,放在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上面。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游泳技能课,供学生选择学习,逐步掌握游泳技能,教育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将考虑把游泳技能作为体育中考选项之一。
针对屡屡发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情况,《通知》要求学生不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以及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如果发生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学生不要避而不见或逃走,也不要贸然下水救人,应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