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6日讯从4月1日起,部分废物进口报关办法有变化。宁波海关提醒我市广大“三废”进口企业及时了解相关变化内容,并按新办法向海关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为规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三废”的进口秩序,自今年4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分类目录和报关方法进行调整。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新公告规定的要求,向海关申报并填写报关单,进口废金属需填报品名、材质和成分含量,进口废塑料需填报品名、外观和来源,进口废纸需填报品名、种类、状态和产地标准及标号。
据了解,宁波口岸作为对外开放一线,“三废”货物进口量较大,而且增长也较快。据宁波海关统计,今年1~2月宁波口岸“三废”货物进口激增,其中进口废金属22.9万吨,价值4.23亿美元,分别增长93.8%和500%;进口废塑料0.63亿美元,进口废纸0.22亿美元,分别增长88.7%和55.1%。 (东南商报 记者 殷浩 通讯员 麻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