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5日电(记者王骏勇)江苏省南通市政法机关近期全面整顿“司法礼仪”,对政法干警处警办案过程中的言语形象等进行统一规范,办案人员一旦说了“你懂法还是我懂法”“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我好了”等“雷人”话语,将会受到处罚。
据介绍,办案人员一个不文明的举动、一次不公正的言行、一次不规范的庭审,都会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影响公正执法,甚至造成缠访集访。为此,南通政法机关从2008年便提出规范“司法礼仪”,近期又专门完善出台了《政法干警公务礼仪规范》,以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不讲“司法礼仪”、不注重司法形象等问题。
《政法干警公务礼仪规范》主要由通用礼仪、专项礼仪、惩戒办法三部分组成。通用礼仪包含干警仪表、公务礼仪、接待礼节、其他礼仪等四方面的规范标准。专项礼仪包含公安接处警礼仪、法官庭审礼仪、检察人员办案礼仪等。为确保“司法礼仪”落实到位,《规范》还明确了惩戒程序和措施,如果政法干警违反了规范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等处罚。
南通政法部门还专门邀请礼仪专家对政法干警进行系统培训,从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语等细节入手,帮办案人员塑造良好执法形象。据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吴海卫介绍,该局今年第一期执法礼仪培训班日前刚刚结业,来自基层公安机关的100名执法礼仪标兵接受了仪容仪态、形体动作、语言表达等执法礼仪培训,效果相当明显。
南通还明确规范执法语言和工作“忌语”,办案时要说“请放心,我会依法处理的”“对不起,请您依法协助”等规范性用语,而不能说“不同意调解对你可没好处”“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等“忌语”。
为确保“司法礼仪”制度的刚性执行,南通市委政法委还成立专职督察队对热点岗位、窗口单位和基层所队庭的“司法礼仪”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执法礼仪情况及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与个人工作绩效、提拔任用紧密挂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