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每月初,是许多企业发工资的时候,不少窃贼瞄准这一时机对民工行窃。警方提醒民工兄弟,月初领到薪水外出时多个心眼,更不必有意无意地“露富”,以免让窃贼有机可乘。
本月1日上午,在市区双屿某企业上班的务工人员胡先生,领到了2000多元工资。他高高兴兴地走出厂房,准备到市中心购买物品并汇钱给湖南老家。胡先生来到公交站点,等了许久才挤上207路公交车。胡先生在掏钱付车费时,无意中带出数张百元大钞,引起身边3名男子注意。车子开到双屿菜市场一带时,3名男子由两人掩护,另一人将贼手伸进胡先生裤兜。正在这时,两名市交通治安分局便衣反扒队员上前,将窃贼抓获。经审讯,原来这三名窃贼是从金华专程赶来行窃的,当天上午他们先在市区双屿前陈等待“猎物”,随后三个人辗转多辆公交车伺机作案。3名窃贼被处以治安拘留。
当天中午,在市区雁荡东路某企业上班的3名女子,乘瓯05准备去龙湾购物。一路上她们谈论各自工资、奖金待遇情况,引起周围乘客注意。其中一名王姓女子还取出500元,对一名女同伴说:“这些钱还给你!”这时车上两名男子已悄悄把贼眼瞄向他们。车到机场路时,王姓女子发现身上手机和现金不见了,便神色焦急地向周围乘客打听。车到龙湾交通中心时,两名窃贼下车欲跑,车上一名男乘客才告诉3名女子“东西就是他们偷走的”。3名女子连忙下车追赶,抓住其中一名男青年不放。此时正在该中心守候的反扒队员闻讯赶到,将窃贼抓获。
据警方介绍,每月初是不少企业发工资的“高峰期”。民工领到薪水后,有的外出购物有的汇款给老家。但一些民工不注意方式方法,无意中“露富”,造成“引火烧身”。警方介绍说,从发生的案件看,一些窃贼还不远千百里从外地赶来行窃,就是挑中这个时机。警方提醒,民工兄弟领取薪水后要有预防之心,避免血汗钱付之东流。
林令王盛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