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昨日(6日),记者从杭州市卫生局获悉,该市有6575名贫困精神病人得到免费治疗。
2007年3月1日,《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当年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重性精神病人,门诊和住院累计享受免费治疗金额最高可达到1万元。参保的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可累计享受的免费治疗金额最高达到5000元,其中门诊累计享受免费治疗金额最高为500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为困难重性精神病人住院免费治疗的定点医院,其中有危险行为的困难重性精神病人由市公安局安康医院负责收住治疗。
据杭州市各地相关部门统计数字显示,杭州市的各项精神病防治工作指标均达到甚至超过了“国家标准”。
至去年底,该市共有各类精神病人4万余人,已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显示病情好转率84.79%。全市工疗站达到了42家,共托管1000多名精神康复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