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分别诉定海蓝森林网吧、普陀人和网吧等42家我市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公司”)诉称,其经湖南卫视授权取得了湖南卫视制作的偶像剧《丑女无敌》《丑女无敌第二季》《微笑在我心》等3部电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定海蓝森林网吧等我市42家网吧,未经合法授权,在其网吧内设立该影视点播业务,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原告湖南阳光公司遂于3月24日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提出我市42家网吧侵犯其著作权,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对《丑女无敌》《丑女无敌第二季》《微笑在我心》等3部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就每部电视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市中院有关人士表示:当前,不少网吧在经营中为提高上座率,提供影视服务供用户观看,以满足一些上网用户观看影片的需求,此举给网吧经营者带来了直接的经济利益。但这种行为如未经影视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将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目前,各地网吧影视点播侵权现象较为普遍。法院将依法审理该案件,并在“4·26”国际知识产权日期间进行宣传,以此提高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帮助和引导网吧加强版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以帮助网吧规范经营和规避版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