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在普陀鲁家峙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李某爬上50米高的塔吊后,自己报警称讨薪不成要自杀。民警规劝1个小时,最终将其劝下来。
李某今年29岁,四川通江县烟溪乡人。据其称,今年3月18日,经人介绍到舟山做木工,按小时计算工资,做了7天后,工地上的材料没了,加上上海有活干需要过去,李某就向老板讨要工资。因未完工,且当初介绍李某等人到工地干活的介绍人正好出差了,当天不能赶回舟山,老板便让李某先回去,等介绍人回来再结算工资。而李某回到宿舍后,越想越气,就爬到50多米高的塔吊上,拨打了“110”,想通过警方给老板施加压力,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李某的行为已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4月1日,李某被普陀警方行政拘留7天。介绍人赶回舟山后,经警方调解,老板向李某支付了工资。
警方提醒,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切不可意气用事,更不能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一旦行为失控,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