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7日讯(记者 徐园 通讯员 吕律) 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目前丰田汽车已向浙江省251名丰田RAV4车主支付了汽车召回补偿,补偿金额从200元到300元不等。
据了解,在省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调处下,首批251名向丰田提出索赔的RAV4车主已经获得经济补偿。补偿的方式,包括丰田公司所提供三选一的特别服务项目,也包括与损失等价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形式,个别4S店还给予现金补偿。据了解,消费者获得补偿金额从200元到300元不等。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浙江丰田4S店已经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有69例。
今年1月29日,丰田宣布在中国召回75552辆存在油门踏板缺陷的RAV4汽车。基于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于3月14日启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行动”,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