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丰田公司承诺对浙江车主进行消费券等形式的补偿,补偿方案适用于全国,”昨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发布最新消息,目前,浙江90%的一汽丰田RAV4车已经维修完毕,首批251名投诉的消费者已获损失补偿。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江丰田4S店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按照目前的进度,浙江省4月底前可完成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32位RAV4消费者使用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已有69位,首批251名投诉的消费者已获损失补偿。召回措施启动后,浙江省消保委尚未接到有关这方面的投诉。
关于RAV4消费者的补偿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消保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依照一汽丰田在杭州签署的召回汽车补偿承诺,对消费者因RAV4汽车召回而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不定,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损失、不同要求,由浙江省消保委依法实施个别处理,个案补偿。
补偿的具体方式,包括一汽丰田提供三选一的特别服务项目,即“安心、安全的检查,是用一汽丰田特别的专业设备、以及专业知识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四轮定位检查及调整”;“空调系统检查及必要时添加冷媒”。
三选一之外,还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形式,个别4S店还给予了消费者现金补偿。从目前各地调处的情况看,消费者选择较多的是“消费券”的补偿方式,金额从200元到300元不等。
因召回带来的汽油费和误工费的损失,虽然仅仅只有300元钱消费券,但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认为,消费者或许不差钱,但是通过这一次维权,他们要讨还一个公道,找回一点尊严。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