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8日讯 4月16日零时开始,浙江省高速公路将全面实行计重收费和不停车收费。
计重收费,主要针对的是货车,改传统的按货车车型收费为按车货总重量收费,费率实行合法装载车辆少收、超限车多收的原则。
这种收费方式,根据超限率,逐步提高费率标准,能够稳定合法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增加违法运输车辆的运输成本,从而进一步鼓励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我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投用后,对实际称得的车货总重下浮5%收费。
不停车收费(ETC)是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收费方式,在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应用,可提高车道通行能力3至5倍,能有效解决收费站拥堵的瓶颈问题,节约燃油消耗和减少尾气排放,有效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目前,不停车收费主要针对客车(非计重收费车辆),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我省暂定3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