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近日,衢州市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根据该《意见》,不仅要特别为农村妇女制定中职招生计划和专业,开展有4年学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还将对她们开展创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女农民”。
“培养新型女农民”包括三个渠道。一是开展农村妇女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的作用,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农村适龄妇女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体招生人数纳入中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凡经职业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农村妇女,办理入学手续后可取得学历教育学籍,学籍原则上4年有效,并纳入当地年度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农村妇女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学校及所设置的专业,允许学员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二是开展农村妇女技能培训。根据农村妇女心灵手巧、耐力强、体力弱等特点,加强技能培训,将农村妇女引向既有市场需求,又能充分发挥潜力的行业,拓展妇女的就业领域,实现农村妇女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实现其就业增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根据《衢州市“345”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着力开展畜禽、柑橘(胡柚)、食用菌、笋竹、粮油、蔬菜、名茶、蜂产品、水产品等特色主导产业的新技术培训与推广,提高女性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培养一大批农村女科技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女领办人和农产品流通女经纪人;开展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转移就业能力,提升“衢州保姆”品牌,加大培训保姆、保洁人员,同时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围绕服装类、机械加工类、纺织类、电子类、商贸服务类等紧缺工种开展培训,以有效缓解本地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开展创业培训,积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妇女进行创业培训,主要开展生产技能、市场意识及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女性创业者的技能、意识、能力和素质。
三是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农村妇女分阶段培训,培训内容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课教学相结合,给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的学员颁发相应的文凭,实现农村妇女“中级技能、中等学历”双提升。
据悉,今后,对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妇女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农村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体系,实行免费培训。 (衢州日报 通讯员 施信)